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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主党派换届纪律
作者:gzm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20 18:04:32  文章录入:江岚  责任编辑:江岚

编者按:民建省委2017年换届筹备工作已启动。best365备用网址网将适时推送有关学习文件和学习资料,并对换届过程进行宣传报道,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凝聚共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换届环境。本次登载《贵州省民主党派换届纪律》。

 

 

贵州省民主党派换届纪律

 

为保证民主党派换届工作顺利开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换届环境,经各民主党派省委协商一致,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以下换届纪律。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止和免除在民主党派组织担任的职务,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使用,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给予相应处分,并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使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违反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编造、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肃查处,并将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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