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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委员话生态 法律保障健步迈
作者:杨学军(文+2图)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7-13 16:31:29  文章录入:文国勇  责任编辑:文国勇

 

7月12日,省政协委员、贵阳市政协副主席、民建贵阳市主委、贵州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喻理飞和省政协委员、贵阳市总商会副会长、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邱刚客贵州省电视6频道《政协委员话贵州》访谈栏目(民建省委第二期),完成了《加强生态保障体系建设,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主题的访谈节目的录制。

生态建设作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正得到全面建设和发展。自2016年贵州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基本形成了以“大生态战略行动”为基本方略,“五个绿色”为基本路径,“五个结合”为重要支撑的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格局。通过积极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牢牢守住了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2%,连续7年、28个季度居全国前3位。同时,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5.3%,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6%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优良,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位居全国第二位。

在刚结束的2018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习主席强调,中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孙志刚书记在致词中强调: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大自然的底色,更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绿色是一种重要理念,绿色是一笔宝贵财富,绿色是一场深刻变革,绿色是一份民生福祉,绿色是一项共同责任,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绿色成为生态文明最鲜明的特色,成为人民美好家园最亮丽的主色,成为新时代发展最厚重的底色。

民建省委紧扣时代节奏,组织会内省政协委员在生态制度保障、法律保障助推生态建设方面发出民建的好声音。

节目开始,喻理飞委员对生态系统基本知识进行简单普及。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的一系列惠益于人类的物质财富。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源于自然生态系统,它有极强的服务功能,不仅为人类提供食物、医药和其他生产生活原料,还创造与维持了地球的生命支持系统,形成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同时还为人类生活提供了休闲、娱乐与美学享受。自然生态系统服务是指人类从生态系统获得的所有惠益,其功包括供给服务(如提供食物和水)、调节服务(如控制洪水和疾病)、文化服务(如精神、娱乐和文化收益)以及支持服务(如维持地球生命生存环境的养分循环)。

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喻委员举例说:一亩林地的生态资源不仅只看到木材的价值,净化大气、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固碳释氧、文化旅游等众多服务价值也应该通过更加科学的方法去评估并转化为价值。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关键就是将绿水青山这个生态资源变成生态资产,只有资产才能进入市场。

生态资源变现尺度上与国际接轨。喻委员说:目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提出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来反映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用GEP来量化评估生态系统价值和绿色发展。GEP反映的是所有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对生态资源是否增加,生态价值是否提高,用GEP进行区域评估,给出一个科学、宏观的判断。2018年生态文明论坛上,发布了贵州10个县的GEP评估报告,对区域评估起到了推动作用。在区域中还可以对某一种功能开展生态价值评估。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的文化与旅游功能。某一类服务价值是否提高,是否能转化成资产,还得深入的开展评估2017年我省完成了全省旅游资源大普查,经普查共获得并评价登记入库旅游资源单体82679处。这就为旅游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资产提供了依据。

要营造生态资源生态资产转变的的空间大尺度里,区域评估不考虑农村与城市,小尺度中,要考虑空间生态资源提供者与生态资源消费者的空间分布。生态资源的提供与维护者在农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消费者在城市,通过什么样的形式将生态系统提供者与消费者联系起来,实现价值评估,进入市场,发生交易是急需扎实研究和探索的。当前,贵州省在大力开展农村“三变”、城乡“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或市民变股民)改革。城乡“三变”,生态资源提供者在农村,生态资源的消费在城市。因此,要将农村生态资产的拥有者转化为城市生态资源消费者的股东,实现我为你提供生态资源,你购买生态资源,从而实现农村与城市经济要素的互动。“三变”是一条将生态资源提供者与生态资源消费者关联起来的路径,将生态资源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路径,是生态资源提供者与消费者共赢的一种路径。

 “三变”改革是一条前无古人的探索之路,既要发展经济,同时又要守住生态底线,还要形成长期的良性循环体系。法律的保障成为整个系统中重要的一环,作为其中的参与者和践行者,邱刚委员讲述了贵州在全国率先探索从立法层面出台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5年历程。一是五年来贵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日臻完善,法律保障创多项全国第一或探索先行: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在公检法系统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2007年贵阳市提出并推动在市中级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在清镇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保护法庭。2017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将“两庭”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过去五年,我省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56万件。实现了全省三级法院环资庭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程》,形成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贵州模式”。二是2014年在全国率先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检察机关为原告提起的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法制日报》评为2014年度十大影响力诉讼。2015年,贵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的生态保护检察机构37个,立案监督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71件;在全国首创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报告(白皮书)》。三是全国首部市级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2010年3月在贵州颁布实施。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成为我省各级机关、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共同遵守和奉行的行为准则。四是贵州不仅拥有全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庭,而且成立了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2014年省律协、省环保厅联合成立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律师团,35名执业律师是从省司法厅、省环保厅在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实务执业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较高、政治思想过硬、志愿环保事业的执业律师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从多渠道积极践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从贵州省首起环保公益诉讼开始,生态文明建设律师团一直为贵州的生态文明法律实践保驾护航。2017年根据贵州省律师协会指派,主持完成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行政赔偿磋商案——贵州省政府(代表为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与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等生态环境损害行政赔偿磋商案。2017年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业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贵阳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环境案件调解;代理了多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聘为市级“民间河长”和河流民间义务监督员,参与河长制度的相关实践。律师团多名资深律师受聘担任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为贵阳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提供咨询意见。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完成了《贵州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长效机制研究》课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论证,参加贵州省生态环境法规规章体系评估座谈会,就贵州省生态环境法规规章体系的边界、功能、构成导向、需要补充规范的对象等发表了意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受聘担任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监察局、省林业厅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常年法律顾问,及企业环境安全法律顾问。

总结起来,贵州做成了许多首创,形成了“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贵州经验”!用制度来统一要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中的职责;企业要开发好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做到生态修复和恢复生态功能;环保公益组织以“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而非以单纯高额赔偿为诉求。贵州经验对于全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许多借鉴意义,贵州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已经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有人大代表提出,要起草制定《生态文明促进法》参考贵州的版本。

针对地方行政机构在具体工作中,因为认识不够,各方面考虑不够充分,因而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邱刚委员介绍了在具体案例中依法处理的依据,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已经纳入了宪法、民法总则,构建的相应的法律体系,为我省依法构建法律保障体系提供了依据,制定了准则。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两个方面,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对我省各级审判、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在生态建设保障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中,喻理飞委员建议:一是建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指挥棒”。“大生态”是我们省的发展战略,要用科学的理念指导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绿色绩效考核机制,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高评价考核刚性,建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指挥棒”。 二是建立大生态形成大产业的机制。我们已通过不懈的生态修复,生态资源得到很好培育,生态功能得到持续提升;但我们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生态监测网络与评估体系,通过科学评价,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将生态与产业关联起来,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实现。推动大生态资源形成大生态产业。旅游业的发展就是例子。三是提升公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者的权利意识。一方面,对公民要通过教育与市场引导,培养公民生态保护意识,要意识到消费生态资源需要付费,要保护生态资源、节约生态资源;另一方面,生态资源的保护者要意识到,保护生态资源无尚荣光的,保护生态资源也可以获利。邱刚委员建议:一是用法律的手段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用法律的力量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制化和常态化。三是加快推进我省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更科学地制定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构建省级绿色法规体系。四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我们要继续深入领会和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深深地扎根于广大人民心中,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加强对公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为全国和世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20分钟的《政协委员话贵州》访谈节目近期将在贵州电视台6频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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