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贵州省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黔建办〔2015〕9号
关于开展“纪念民建成立70周年、民建贵州省委成立35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民建各市(州)委员会(工委)、省直属各支部、各专门委员会:
为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民建贵州省委成立35周年,民建贵州省委拟于今年12月中上旬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特向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征集优秀书画摄影艺术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书画摄影作品展现新中国成立65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反映民建成立70年、民建贵州省委成立35年来民建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发展历程,弘扬民建优良传统。
二、主、承办单位
由民建贵州省委主办,民建省委宣传处、文化与卫生委员会共同承办,民建省委办公室、组织处协办。
三、有关事项
1.征稿对象为全省民建各级组织民建会员和各级民建机关干部职工。
2.上报作品将由民建贵州省委组织书画摄影专家评审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
3.入选作品除参加展览外,将在best365备用网址网站和会刊《best365备用网址》分期分批登载,并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4.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本人。
四、作品要求
1.绘画:画种不限,绘画作品:形式不限,国画、油画、水彩素描等均可,一般不超过6尺整张。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风格不限,软笔、硬笔均可,软笔书法尺寸一般不超过6尺整张,草书、篆书需附释文,硬笔书法与篆刻作品尺寸不小于16开。
3.摄影作品:稿件风格与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四幅);数码照片要求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2兆以上;参展作品不得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以上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竖式为宜。所有作品一律在反面的右下角用铅笔或作品卡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等内容。作品参展后一律退回作者本人。
请各级组织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好参展工作。作者填写《艺术作品登记表》,并将作品、填写好的《艺术作品登记表》(最好为电子文件)、个人照一张(最好为电子文件)于2015年11月15日前送民建省委宣传处。
联系人:江岚 梁川
电话:0851-86813225(传真),85282367
邮箱:gzmj_xc@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141号民建贵州省委宣传处
邮编:550004
附件:艺术作品登记表
民建贵州省委办公室(章)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艺术作品登记表
作品基本情况 | ||||||
作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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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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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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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基本情况 | ||||||
所在市(州)组织或 支部、专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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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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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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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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