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先生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归结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从词义上看,这句话并没有错,“共产”就是消灭私有制嘛!
但是,作为一种理论,就值得研究了。共产党人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不是宗教。马克思主义有一个创立、实践、发展的过程。就在马克思、恩格期的有生之年,他们的思想也是发展变化的。
马克思、恩格斯出生在200多年前,生活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当时工人的生存条件恶劣,生活十分贫困,他们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为了改善工人的生存条件、摆脱贫困,过上美好的生活,提出了一套激进的变革方案,这就是《共产党宣言》。简括起来就是工人阶级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要团结起来,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私有制,建设一个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
《共产党宣言》出版于1848年,至今已170周年。那一年马克思30岁,恩格斯28岁。他们积极参加欧洲工人运动,很快成为欧洲各国社会民主党的精神领袖。
在工人运动中,他们发现,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产品不断增多,工人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状况在逐步改善,再要动员工人上街罢工、暴动越来越困难了。面对这种新情况,恩格斯(马克思于1883年去世)提出了新的设想:就是利用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由于工人在人数上占绝对优势,工人阶级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到议会里去争取自身的权利,这一设想被简称为议会道路。从暴力革命思想到议会道路思想最明显的一个标志是1890年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代表大会,会上有一批被称为青年共产主义者的年轻人,他们仍旧主张《共产党宣言》中的“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的道路,和恩格斯提出的议会道路相冲突,最后在恩格斯及其追随者们一致同意下,将他们开除出党。
回顾马、恩的一生,他们虽然写了《共产党宣言》,提出了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的思想。但是,他们一生并没有组建共产党和参加过共产党,就他们在工人运动中的威望,那是很容易办的一件事。
组建共产党,实现《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的是列宁。
列宁其实就是德国社会民主党中被开除的青年共产主义者的传人。他在俄国通过暴力革命夺取了政权,实行了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了军事共产主义制度,即消灭私有制。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地消灭私有制。但是,由于消灭私有制极大地破坏了生产力,造成大饥荒。由于难以为继,列宁不得不“进一步退二步”,取消军事共产主义制度,实行新经济政策,实际上是部分恢复私有制。
在列宁去世、斯大林执政后,新经济政策中断,在农村强力推行集体化,在城市实行国有制,彻底消灭私有制。其结果是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饿死了数百万人。以后,相继实行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的十多个国家(包括中国),由于也消灭了私有制,其结果都是破坏生产力,造成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饥荒。
周新城先生也是大饥荒的经历者。只是由于当时的国家领导人说:“省里死了人是一个省的问题,北京死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要求各地顾全大局,调粮保北京。周先生生活在北京,可能没尝到过饥饿的味道。但是,那些年大到粮食、猪肉等主食,小到豆腐、小菜等副食以及几十种日用品都要凭票凭证供应的那种日子,在北京肯定也是经历过的。消灭私有制到底给人们带来什么,不是十分清楚的吗?
如果追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初心”,是为了改善弱势群体(工人阶级)的生存条件,让他们过上美好生活。消灭私有制只是他们的初创时期所设想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所采取的手段而已。
在马恩的后期著作中并没有重申他们早期著作中所提出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的主张。但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中,他明确的提出在消灭了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后,是“重新建立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而不是什么公有制。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实际上就是劳动者的私有制。马克思还对资本主义社会出现股份制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肯定,认为这是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很好的办法。认为后资本主义社会应该是“自由人联合体”等等。不错《资本论》第三卷翻译并在中国出版是1970年代的事,很多人不知道马恩的这些思想。但是既要讲共产党人的理论问题,恐怕不能不知道马恩后期的这些基本思想吧!
被列宁批判为“修正主义”、“工人阶级叛徒”的第二国际的领导者们,遵循恩格斯走议会道路的思想在实践中,却为工人争取到许多权利,工人的生活也得到不断改善。有的党在获取政权以后,也曾搞过消灭私有制,但消灭私有制破坏了生产力,使工人的生活状况恶化,也就得不到工人的支持而被迫下台。正由于工人握有多数选票,“右派”政党上台,也不敢过分地侵犯工人的利益。而经历消灭私有制,被迫下台的党再次执掌政权后,也就不敢再搞“消灭私有制”了。而是一方面让资本家去组织生产,另一方面逐步地、不断地增加税收,通过再分配,解决工人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从而在欧洲的许多国家建立了一大批福利社会国家。应该说,在第二国际议会道路思想的指导下的实践是成功的,不仅使工人阶级的生活在不断改善,而且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当时的王震副总理访问英国,他提出要看看失业工人的家庭。当他看到失业工人家庭的生活状况比他的还要好,起初是不相信,在被确认后,引起了他的思考。后来,当人们问起他的访英观感时,他说英国工人的生活,如果是共产党领导,那就是共产主义了。
那么,为什么以苏联共产党为首的诸多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都达不到这一水平,达不到改善人民生活这一目标呢?
形成这种区别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是否消灭私有制。
包括周新城先生和我在内的,我们那一代人,深受斯大林版本社会主义理论的熏陶,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加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我们也是这么教育以后几代人的。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计划经济被否定了,按劳分配只是分配形式之一了。至今,大多数人仍将是否公有制作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其实这是错误的。
小平同志说: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并没有搞清楚,反正,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简单说就是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是不是一定要以公有制为特征呢?传统理论中,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国有制。国有制是不能确定社会性质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说国有制是社会主义的话,那么德国的俾斯麦是最早的社会主义者了。关键是看国有制起着什么作用。我国给国有企业以巨额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赋予了垄断地位、垄断价格,并给予了大量资源,它可以不计代价地污染环境、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等等。它所获的巨额利润呢?在十八大以前只将其利润的5%交给国家财政,十八大以后要求提高到25%(现在做到没有,不得而知)。企业的绝大部分利润归企业自行支配。他们可以为自己规定天文数字的年薪,为了内部摆平,还为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规定较高的工资、福利。有的还通过股份制改造,虽然名为国有企业,实际上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的财产。这样的企业能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吗?
不论在什么国家,不论在什么时期,凡是国有企业必然是经济效益低下,近十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的债务不断增多,但资产利润率和收入利润率都在不断下降,十年间降了一半还多。中央早就提出要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但它们迟迟不肯退出。现在提出对其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也是为了提高它的经济效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从濒临崩溃的边缘,发展成为世界上的第二大经济体,主要得益于实行市场经济和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就是恢复私有制。没有这两条,我们将和东北边的邻居一样仍然在贫穷和饥荒中挣扎。
所以,实行公有制,消灭私有制,这是斯大林版本社会主义的特征,不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征。
在二十世纪,许多国家对消灭私有制进行了大规模的实践,无一例外地带来了人类从未有过的灾难,却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给老百姓带来美好生活的实例。
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信仰的共产党人,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创始者的初心:为劳动者谋取最大利益,让他们过上美好生活,而不是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草创初期提出为实现“初心”而曾经设想过的“消灭私有制”这一手段。况且在不同时期、在不同国家、以大小不同的规模和程度进行过社会实践都证明“消灭私有制”只能给社会带来贫穷和饥荒,并不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生活,反而保留私有制却能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为实现给人们带来美好生活创造了前提条件,为什么还要坚持“消灭私有制”这一过时的、错误观点呢?
况且,我们这些曾经是“消灭私有制”这一社会实践过程的参与者,曾经饱尝“消灭私有制”恶果的老一代人,没有权利要儿孙们重蹈覆辙,再去经历我们所经历过的苦难。周新城先生,你也没有这个权利!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