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12月15日)
陈昌智
一年来,中央监督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推动会内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今年,会中央带头推动监督工作,中央监督委员会对中央机关有关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支出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会中央驻会领导同志召开谈心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进共识。对今后的工作,我谈几点意见:
一、 加强教育,提高对会内监督的认识
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监督委员会的同志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会内监督工作在党派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当前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个别会员也暴露出了问题,因此监督工作正在变的越来越重要,必须抓紧、抓好、抓实。第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做好会内监督工作,对保证会中央的决定贯彻落实,保证各级班子团结、有战斗力、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更好地支持和保证这项工作。
二、继续推进监督工作向实质性方向发展
民主党派的监督机构与国家监察机构相比,任务不同、权力不同,作用也不同。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主要集中在对执行会章的监督。但是,违反法律、违背政府工作纪律的事也必然是违反会章的事,监督委员会要发挥教育、引导的作用。一旦出现会员违纪违法的问题,要找他谈话,让他谈清问题、认识问题、改正问题。中央监督委员会和省委会已经对个别出现问题的同志进行了谈话,还有的同志被免去了政协委员或者正在接受调查,这些情况也应该是谈话的范围。民建广东省委监督委员会为省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订阅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反腐倡廉教育读本》等书籍和专题片,这种做法很好,能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监督委员会的同志要多思考,采取务实举措,推进会内监督向实质性发展。
三、做好宣传,使会员知晓监督、参与监督
我们的监督委员会有特殊性,成员都是兼职,因此要很好地宣传监督工作,发动会员对会内领导同志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要注意加强对政治方向的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和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最近,中共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中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这些虽是对中共党员的要求,我们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参政党,也要执行这些纪律规定,不能违背。监督委员会要在会的政治问题上加强监督,引导会员增强政治意识、政党意识。中共还有一些制度和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党员廉洁自律的规范中规定党员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已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民建各级领导干部也要把这些纪律要求视同对我们的纪律要求,很好地参照执行。
我今天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